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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2浏览次数:【字体:

    [0]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130722274
    工程名称 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7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7月29日
    公告信息
     
     
    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西环路-新204国道)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的东进路西延(西环路-新204国道)工程已经银河贵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发改审[2013]105号-关于东进路西延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银河贵宾会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使用CA锁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西环路-新204国道)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东进路(西环路-新204国道)。
    3、工程规模:全长约3.57km,投资额约7500万元。
    4、设计时间要求:中标后20日历天完成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西环路-新204国道)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且完成图纸审查工作确保9月1日招标需要。
    5、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规划要求,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并取得图审报告,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6、设计依据:规划红线图、东进路已建成部分道路标准横断面图、盐城城市道路标准、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范、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五、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银河贵宾会东进路西延(西环路-新204国道)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设计服务等设计总承包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市政行业(道路甲级资质、桥梁专业乙级资质)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且要求设计人员的专业配套齐全(路桥及给排水类)。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路桥及给排水等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且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招标人也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5、投标报名人在江苏省范围内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如不一致时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7月22日17:00时至2013年7月29日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7月22日17:00时至2013年7月29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河贵宾会鹿鸣路6号三楼)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伍(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单位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本设计项目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银河贵宾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197118。银河贵宾会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附件: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和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工作安排和定标原则,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4)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路桥及给排水等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且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二、投标报价 40分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即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本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时暂按建安投资额约7500万元的计费基数进行投标报价。在工程实施期间和竣工结算时如发生投资规模增加的且增加金额超过招标暂定投资额1%以上的,超出部分费率按中标费率的90%结算,除此之外中标时的投标费率不作调整。
    2、本设计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将在开标五天前公布,各投标人应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3、有效投标报价:
    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3.3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4、评标基准价A值的确定
    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当有效投标等于或少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
    5、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基本分40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高的,每高1%扣0.5分,并从基本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基本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三、设计方案 60分
    设计方案的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设计总体说明,明确设计依据、突出本工程设计理念和具体施工做法(如交叉口的渠化和断面形式以及针对本工程地段土质的道路、桥梁施工要求及处理方案);
    2、总体彩色平面图、整体鸟瞰图、桥梁,重点部位构思、主要节点的可考虑效果图表现;
    3、道路的平面和横面、纵断面图;
    4、投标人认为需要表达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根据设计表达需要可增加图形文件内容,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设计进度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的可行性、合理性及优化控制说明。
    7、设计人员组成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安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和设备技术保障措施。
    设计方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应判为废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方案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0.9<良≤0.95;0.85<中≤0.9,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按60×得分系数进行计分、汇总。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银河贵宾会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770089996
    联系地址:银河贵宾会科技馆1楼          联系地址:银河贵宾会开放大道路106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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