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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馆贵宾楼修缮工程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迎宾馆贵宾楼修缮工程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迎宾馆贵宾楼修缮工程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盐城迎宾馆。

  1.3招标范围及内容:迎宾馆贵宾楼修缮工程室内空气治理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必须使用的相关设备、药剂和服务,并自行委托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室内空气治理面积约4700平方米。室内空气治理范围为盐城迎宾馆贵宾楼,治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地板、墙面、墙体、天花板室内门窗、窗帘、标识标牌等的表面和内部以及室内空气中苯系物、醛系物、TVOC、氨、氢等有害物质。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变更的权利。服务单位完成室内空气治理后,应自行委托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1.5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室内空气治理服务并出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质量要求:合格。要求治理后,通过第三方(招标人委托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室内空气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室内空气治理后无明显刺激性异味,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不反弹。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及《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标准。室内空气治理相关产品从正规厂家采购,生产厂家符合ISO90001质量体系认证。

  1.7 质保期:2年。

  1.8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7000.00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拟派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盐城国投集团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6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2.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900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卡号:32001735236052507976。

  注: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AA或A级的投标人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0%,信用等级为BBB级及其以下的投标人需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适用上述免缴或少缴情形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具的信用报告(经银河贵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对外公示)。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银河贵宾会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5: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新扬

  联系电话:13921873690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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