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投大酒店制服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国投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大酒店制服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
3、项目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7.5万元。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国投大酒店制服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交付使用、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7、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服装生产商。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接过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采购金额达15万元及以上的国际品牌酒店整个酒店员工岗位制服的类似项目业绩。
3、相关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1年11 月23日-2021年11月27日18:00时前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515-88200706;地址:银河贵宾会紫薇广场C区7楼)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国投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银河贵宾会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河贵宾会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