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海缆处置及相关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回收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 回收地点: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海上施工现场(海缆铺缆船上交易,投标方自行负责货物的海上运输),施工现场距离盐城大丰港岸边约67km。
1.3 招标范围: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废旧海缆处置、搬运、保洁等一切费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方自行负责,相关的安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1.4 搬运期限: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具体收货地点、时间,乙方需按招标方通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 废旧海缆处置清单
拟处置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回收单价(元) 合计
(元) 备注
1 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 m 96 XLPE-3×95 26/35kV 内包36芯单模光缆1根
2 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 m 48 XLPE-3×185 26/35kV 内包36芯单模光缆1根
3 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 m 48 XLPE-3×300 26/35kV 内包36芯单模光缆1根
4 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 m 120 3*500 127/220KV SM 2*36C 内包36芯单模光缆2根
5 陆缆废旧电缆 m 100 ZA-YJQ03-Z-1×500 127/220kV
6 往返海上施工现场租船费用 2 趟 -20000 -40000
小计
备注:(1)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回收数量及投标回收单价结算费用。海缆生产商:中航宝胜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2)35kV及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为海上施工现场回收,废旧海缆的往返运输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盐城大丰港等码头了解所需运输海缆船只单趟往返费用,若投标人所调研费用高于或低于2万元/趟,差价由投标人折算进海缆单米回收单价中。
(3)招标人根据现场海缆铺设所产生的废缆累计数量规模分期通知投标方回收。若最终累计处置金额低于2万元,投标方可书面来函终止合同。
(4)每期回收费用=对应回收规格海缆米数*相应规格废缆回收单价-20000元。
(5)投标方每次回收前需将该批次预计回收款先行转至招标方指定账户方可开展回收工作,实行多退少补原则。
(6)投标方将废旧海缆回收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标方账户后10天内,招标方将等额发票提交给投标方。
(7)招标方保留废缆处置长度调整的权利,若个别海缆长度达到可利用价值,将不作为废缆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贸易或回收等相关营业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4.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9 日下午3:00。
4.2 递交地点:江苏省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412室,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
4.3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文件盖章并密封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定标原则:
评标、中标:评标小组由我司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按符合询价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回收商,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六、付款方式
现场完成费用核算,投标人将处置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标方账户并提交转账凭证后,投标人离场。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银河贵宾会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 15295373208
监督部门:银河贵宾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
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蔡旻妍
电话:0515-8055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