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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字体:

银河贵宾会国华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银河贵宾会国华置业有限公司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0000.00平方米。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通过并取得相关备案函。

5、服务时间要求: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其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正式评审意见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报批稿,报批稿完成后中标人应积极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尽可能缩短审查和审批时间,在取得批文前的相关手续,均由中标人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经行政许可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监测实施方案。

6、招标范围: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其中:(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并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牵头并组织专家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建设单位所委托项目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所需的所有申报资料,并负责申报工作;保证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及批准,并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2)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含季报、年报);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函。中标人须做好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配合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或退休人员。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项目组成员检测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检测需要配备到位。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9、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5000元,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指定帐户,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六、报名时间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 4 月 23 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银河贵宾会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联系人:张蓓蓓,联系电话:1860150676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公章):银河贵宾会国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丽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地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

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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