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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字体:

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1.2 项目地址:银河贵宾会境内。

1.3 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围绕打造“全国干部党性教育基地优质学员生活区”的目标,建设一栋16层学员公寓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内容

审计服务范围:审核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审核工程预算并出具控制价建议;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审查工程是否按施工图纸及设计更改施工,竣工图是否准确真实;对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合规,工程量是否准确,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参与、审核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等,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审查结算执行的文件、定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相符,审查建设工程措施费、其他费的计取是否真实、准确、合规,计取依据是否充分等;参与工程相关项目的验收;对跟踪审计项目各专业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咨询报告;对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财务费用、出具竣工决算报告(含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就项目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审计服务要求:跟踪时间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1.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1.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时间止。

1.8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招标人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

1.9 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但不可兼中,开标、评标及定标顺序为: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的中标人不再参与银河贵宾会委党校学员公寓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评审。

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2.3 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不少于两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任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的其它未竣工项目)担任审计日常驻场人员,否则视为废标。

2.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6 本项目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2.7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 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盐渎支行,帐号:1109660309200022905)。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证明材料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3.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定标: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如投标人的总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对该标段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3月12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银河贵宾会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29室),联系人:袁凯,联系电话:15751722452。

八、招标单位:中共银河贵宾会委党校、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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