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设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年产7万辆炭纤维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厂区压缩空气管道设计服务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年产7万辆炭纤维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厂区压缩空气管道设计服务
1.3项目地点:银河贵宾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1.4承包方式:总价合同。
1.5工程规模:空气压缩管道设计压力为0.9Mpa,最大管径D273;管道长度约为1.14千米。
1.6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纸、全过程设计跟踪、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1.7设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出具全套施工图。如需要图审,则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图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并在施工图完成后5日历天内取得图审合格意见。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合格等级,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热力)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GC2类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学历证书为准)。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六、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联系人:刘溶溶,联系电话:18861983696),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招标单位: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晓洁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人: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