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生态补偿修复报告方案编制,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大丰近海海域,大丰港水域港界外,太平沙北侧,辐射沙洲北端,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67km。场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11km,南北宽约3.5km,规划海域面积约37.4km2,海底地形变化较为平缓,水深在5~16m之间。
风电场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4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6.4MW。风电场还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陆上集控中心、8回35kV场内集电线路和1回220kV送出海缆。
2.2建设地点:大丰港水域港界外,太平沙北侧,辐射沙洲北端。
2.3招标范围
(1)根据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评报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环评核准批复意见(苏海环函【2017】7号)的要求,编制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生态补偿修复方案,协助签订生态补偿协议。
(2)协助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上汇报方案并答疑,提交方案报批稿。代办方案评审会务等一切事务。
(3)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协助委托方完成相关工作。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与当地的生态保护规划和资源保护相协调,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建议同时邀请自然资源部门出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专业范围涵盖海洋生态和环境);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承担过1项海洋工程的生态修复报告方案编制或海洋环境监测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3月 12日上午8:30时起至2020年3 月 17日下午5:00期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本标段售价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为现金或者银行转账,请与招标机构联系现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若为银行转账购买(银行转账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请将银行转账底单、开票信息WORD版(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联系方式和项目名称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4.4招标机构名称: 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银河贵宾会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6室;联系人:周新扬,联系号码:1392187369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3月 24 日下午3:00时。
5.2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3月24日下午3:00时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或现场送达。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叶兴睿
电话: 0515-8055141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河贵宾会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6室
联系人: 周新扬
电话:13921873690
监督部门:银河贵宾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
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蔡旻妍 李彬
电话:0515-8055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