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1 招标人:银河贵宾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大丰H5#、H10#、H16#海上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银河贵宾会。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盐城国能大丰H10#海上风电场工程、盐城国能大丰H16#海上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上述三个项目分别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的报告应符合项目核准的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各级职能管理单位、相关单位对此报告深度的要求,达到项目所在地级市安监部门的审批要求, 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未被项目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2 投标人须具有承担风力发电安全评价的能力和相关业绩,同时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2.4 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一项海上风电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内容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价限制
3.1 本项目投标报价限价为55万,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四、现场踏勘
4.1投标人根据所报标段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场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其投标报价不得调整。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询价的澄清
5.1 疑问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1月 15 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
5.2 答疑发放开始时间:2019年1月 15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5.3 地 点:银河贵宾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银河贵宾会世纪大道669号,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15240323039。
5.4 招标答疑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答疑文件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6.1 时间:2019年1月 16 日15:00时(北京时间)。
6.2 地点: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楼2017室。
6.3 招标人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15240323039。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成投标文件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可邮寄,邮寄地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11楼1119室,招标人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15240323039,邮寄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书、技术标书、资格审查资料3个标书。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 商务标书
7.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7.1.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附后);
7.1.3 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
7.1.4 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构成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表(格式附后);
7.1.5 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的相关证书材料;
7.1.6 企业的业绩证明材料;
7.1.7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证书;
7.1.8主管部门认可资信评估机构颁发的A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7.1.9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述7.1.5~7.1.9条属于评标评审因素,凡投标人未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业绩证明、职业资格或证书等)或材料不全的,则不计分,投标人不得进行补正。
7.2技术标书
7.2.1项目实施方案;
7.2.2其他技术文件。
上述投标书内容须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单独装袋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申请人名称提交给招标人。
7.3资格审查资料
7.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7.3.2投标人须具有承担风力发电安全评价的能力和相关业绩,同时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7.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7.3.4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承担过一项海上风电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内容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7.3.5能有效识别二维码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有效识别二维码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标书内容须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单独装袋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申请人名称提交给招标人。
7.4其它要求
7.4.1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7.4.2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7.4.3 技术方案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其余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
8、报价要求
8.1投标报价方式: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8.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
9、相关条款
9.1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定、双方确认资料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完成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提交评审。
9.2 款项支付:乙方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提交甲方后支付至80%,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至100%。
10、定标原则: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11、未定事项,待评标时协商。
12、本询价函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于2019年1月 9 日8:30时至2019年1月 14 日18:00时,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到银河贵宾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函【地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11楼1119室,招标人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1524032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