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消防检测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银河贵宾会国投嘉园酒店写字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的谈判。
一、发包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银河贵宾会国投嘉园酒店写字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项目地点:银河贵宾会世纪大道669号。
3、招标范围:银河贵宾会国投嘉园酒店写字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消火栓、喷淋、防火分隔阻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维保,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维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一年止),期满后经招标人和消防部门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期。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0 万元,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取得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4.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3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活动,其中至少有一项是办公建筑类。(投标时提供合同文本原件)
4.4投标人工作场所要求:在盐城大市区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的办公场所(投标时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
4.5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为:
现金人民币2000元,带至谈判现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原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四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人的期望值,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五、报名时间: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8年12月4日 18:00前带单位介绍信来报名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周丹丹,联系电话:18762395599)。
报名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15051087651
地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