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银河贵宾会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办案中心楼宇亮化设计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银河贵宾会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办案中心楼宇亮化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银河贵宾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与赣江路交汇处西北侧(原海关监管点用地)。
3、功能区划:银河贵宾会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办案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8746平方米,共三幢建筑,分别为监视居住及干警休息楼,办案工作区楼,侦查指挥楼。整个项目功能紧凑,空间丰富,造型洗练,生态节能。
4、 计划投资:本项目楼宇亮化计划投资50万元,供投标人设计参考。
5、本次招标项目设计服务范围为银河贵宾会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办案中心楼宇亮化设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1 亮化方案设计;
5.2 亮化方案深化设计;
5.3 亮化施工图设计;
5.4 亮化标书技术要求编制,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技术标准、计算依据,并提供选用材料的样品;
5.5 亮化工程施工图交底及现场安装指导;
5.6 亮化工程安装验收,系统调试。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组主要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名。
3、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 11 月 8 日8:30时至2016年 11 月 13 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0515-89803566,联系地址:银河贵宾会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银河贵宾会人民南路青少年科技馆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址:银河贵宾会钱江财富广场东座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