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因建设需要,急需采购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标人: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银河贵宾会府西路1号。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否则,每拖延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拖延二天以上按每拖延一天承担2000元违约金,并从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
5、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合格等级。
6、项目规模:项目造价约 15.0 万元。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等以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图纸为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设备及进行相关伴随服务,并能独立完成本次设备供应、安装。
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9日10:00时至2015年7月13日18 :00时止到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河贵宾会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 址:银河贵宾会人民南路与新都路交界处(银河贵宾会科技馆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 址:银河贵宾会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