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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变电所用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浏览次数:【字体: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变电所用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20120703301
工程名称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变电所用电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7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7月31日
公告信息
 
 银河贵宾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银河贵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现该项目变电所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承包人。
二、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变电所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主楼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3)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变电所用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要求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该投标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现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须有名单并注明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银河贵宾会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银河贵宾会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7月24日16:00时至2012年7月31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7月24日16:00时至2012年8月2日16: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银河贵宾会招投标交易中心(银河贵宾会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银河贵宾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银河贵宾会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银河贵宾会南苑宾馆5楼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四楼
2012年 7月23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和96%,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等级证书原件;(2)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类);(5)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须有名单并注明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
如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通提供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按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及修改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2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如何保证材料的质量、以及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质量保证措施;
(4)、确保工程质量及质量目标的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6)、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8)、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9)、与现场其它施工队伍的配合协调施工的保证措施;
(10)正式接电方案、项目验收方案和具体措施(必须说明正式接电的具体操作流程、措施、验收措施及工程移交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四)、投标主要材料的选择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中选择一种品牌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允许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的设备材料进行投标报价,但所选用的其他品牌材料的性能、质量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投标人须在答疑时提出并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并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的备注栏注明材料、设备选用品牌,投标人中标后按所投标的品牌进行采购,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未注明品牌,或选用的品牌不是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并经评委会评审达不到招标人推荐品牌档次的要求,则视情节作扣分处理,扣分幅度0~2分,情况严重的,作废标处理。因上述情况作扣分处理的,在中标后必须按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采购,执行中标单价。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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