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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项目办公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09浏览次数:【字体: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项目办公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20120701501
工程名称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项目办公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7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7月13日
公告信息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办公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一、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银河贵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现该项目工程办公区域装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承包人。
二、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项目办公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2)项目规模: 国投商务楼地上建筑16层,裙楼6层,总建筑面积76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5458平方米。本次设计为办公区域内装饰设计,装修面积合计约52000。
(3)造价控制:装修总投资控制在 6700 万元以内。
(4)工程地点: 银河贵宾会世纪大道南侧,银河贵宾会行政中心办公大楼西侧。
(5)设计时间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在2012年8月7日前完成整套初步设计方案。
(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必须保证通过图纸审查。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室内装修设计、装修配套设计、并由装修设计方根据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灯光、音响、LED屏等专业的设计接口。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7.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7.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7.3、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7.4、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银河贵宾会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服务项目基本完工,通过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验收的,经招标人同意,报市专业招标办批准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
十一、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1.1、投标申请人须登入银河贵宾会招投标会员管理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11.2、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7月6日 17:00 时至2012年7月13日 17: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1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6日 17:00 时至2012年7月16日 17: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银河贵宾会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银河贵宾会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银河贵宾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建设单位(签章):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银河贵宾会南苑宾馆5楼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张 明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4楼
2012年7月6日

附件1、
评标办法
银河贵宾会国投商务楼办公区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质量、工期、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公告要求的下列原件为准:
(1)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评审
(一)、设计费评审(30分)
1.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2)、(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1.2 、评标基准价(A值):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设计费报价的平均值。
1.3 、设计费报价得分(基本分30分)
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高于A值的,每上浮1%扣0.1分,最高扣一分;与A值100%-95%范围的,得30分;低于A值95%的,每下浮1%扣0.1分,最高扣1分;不足1%时均按插入法计算。
(二)、质量5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和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工期5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设计方案 60分
设计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并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完整性和设计较差的,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设计方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总说明、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局部重点部位详细构造、技术先进性、满足使用功能、优化设计建议方案、材料的选择、节能、设计概算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 0.9<良≤0.95, 0.85<中≤0.9, 以0.01为一个计分单位,各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为:总分60分乘以经评委评审的各投标人所得的得分系数。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后,依法确定中标人。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银河贵宾会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为了保证设计质量,如投标人参加设计招标时,不按设计招标内容认真设计,马虎应付,主要部位内容不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方案不予评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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