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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24浏览次数:【字体:

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0911025
工程名称 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
招标人名称 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银河贵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工程规模 59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091102501 附属用房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内外专业工程 公开招标 1200 2009-11-2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24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3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11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12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公告信息
银河贵宾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阜宾馆南迁工程已经银河贵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施工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现盐城迎宾馆)。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900m2。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12月10日。
四、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桩基、土建、安装的总承包施工(包括室内外装饰、室外工程等专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9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含9家),招标人可采用“全数入围法”或“抽签入围”的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招标人则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银河贵宾会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13407505151领取《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911 2410:002009121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两份;(3)按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1条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按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经理在内至少3人)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2009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上述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后。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申请人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或招标人可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考察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特别说明
投标申请人一年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在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的不定期检查中有2次以上(含2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在场且被政府部门网站公布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申请人投标。
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工程及项目经理严禁挂靠、转包及更换他人,一经核实挂靠、转包或更换他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无责任中止合同,并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十一、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二、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三、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080019【银河贵宾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银河贵宾会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附:《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评标办法》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玉山                             联系人:丁明
联系电话:13016550258              联系电话:13770083366
地址:盐城迎宾馆                       地址:市毓龙东路消防支队东楼2F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0
1、施工组织设计  18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几项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
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5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0.5分,得分计入总分。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银河贵宾会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银河贵宾会南苑宾馆四楼

联系人

张玉山
传真  

电话

13016550258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丁明
传真  

电话

13770083366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9年11月24日2009年12月1日,每天上午 830分 至 1130分,下午 1430分 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银河贵宾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11月24日2009年12月1日,每天上午 830分至 1130分,下午 1430分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银河贵宾会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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